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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言:中文

周   期: 周刊

出 版 地:河北省

开  本: 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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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宜江: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取向分析

时间:2019/04/02  点击:958


       

内容摘要:根据政策取向不同,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1985年-1998年)、素质型教师取向阶段(1999年-2009年)、专业型教师取向阶段(2010年-2017年)、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取向阶段(2018年-)。

关键词:改革开放;中小学教师;教师队伍建设政策;政策取向;政策演进

作者简介:

  原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取向分析

  作者简介:李宜江(1978- ),男,安徽芜湖人,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政策、法学研究,E-mail:liyijiang2004@126.com,安徽 芜湖 241000

  内容提要:根据政策取向不同,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1985年-1998年)、素质型教师取向阶段(1999年-2009年)、专业型教师取向阶段(2010年-2017年)、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取向阶段(2018年-)。在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解决合格的教师数量问题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在素质型教师取向阶段,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在专业型教师取向阶段,着力满足教师专业发展个性化需求,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成为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训的重点;在新的历史时期,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已成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政策的新取向。

  关 键 词:改革开放 中小学教师 教师队伍建设政策 政策取向 政策演进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16年度教育学一般项目“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内生型服务体系构建研究”(BFA160040)。

  中图分类号:G5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19X(2018)03-0001-07

  DOI:10.19618/j.cnki.issn2096-319x.2018.03.001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1](以下简称《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教师承担着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中小学教师工作一直以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在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制定了不同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较好地满足了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政策取向不同,可以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1985年-1998年)、素质型教师取向阶段(1999年-2009年)、专业型教师取向阶段(2010年-2017年)、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取向阶段(2018年- )。

  一、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1985年-1998年)

  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2](以下简称《1985体制改革决定》)印发,至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3](以下简称《1999素质教育决定》)颁发之前,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取向主要是通过培养、培训促使中小学教师成长为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合格教师,即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党中央对教育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论断和决策,我国教育事业得到了恢复,开始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特别是《1985体制改革决定》作出“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战略决策。实行义务教育需要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师资,而当时合格的师资严重缺乏。为此,《1985体制改革决定》指出:“建立一支有足够数量的、合格而稳定的师资队伍,是实行义务教育、提高基础教育水平的根本大计。……必须对现有的教师进行认真的培训和考核,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战略措施。”“总之,要争取在5年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内使绝大多数教师能够胜任教学工作。”随后,国家把“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写进了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与此同时,为了解决教师数量和质量合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加速培养、培训师资,有计划地实现小学教师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具有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以上水平。国家建立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对合格教师颁发资格证书。”至此,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基本学历有了法律规定,确保了教师的基本质量。由于历史欠账,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不是短期能够解决的,为此,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4](以下简称《1993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通过师资补充和在职培训,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小学和初中教师中具有专科和本科学历者的比重逐年提高。”“要制定教师培训计划,促进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不断进修提高,使绝大多数中小学教师更好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通过10多年的努力,1995年,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7.6%和74.9%,比1990年各提高23.7和18.0个百分点。①1996年,原国家教委印发《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教计[1996]45号)强调:“师资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对教育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并计划在“九五”期间,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标准,努力提高小学和中学教师学历合格率。

  由上可见,在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解决合格的教师数量问题一直是师资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虽然几个文件都强调教师队伍的数量和质量问题,但显然教师队伍的数量问题比质量问题显得更加迫切,且质量问题主要是解决学历合格、能力胜任的问题。对于学历合格问题一是通过发展和加强师范教育培养一大批合格学历的中小学教师。二是通过发展和支持函授教育、电大教育、夜大学、进修学院等成人教育形式,促使一批在职教师通过学历进修与提升从而实现学历达标。对于能力胜任问题,主要是通过加强教师培训,使其能够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原理与规范,能够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满足“普九”需要。在合格胜任型教师取向阶段,由于数量充足、学历合格、能力胜任是师资队伍建设最迫切的任务,更是教师培训政策的聚焦点,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质量的提升尚不迫切。因此,在本阶段教师培训的内容、形式、手段、方法等方面并没有全国性的指导意见,也鲜有系统性、可操作性的教师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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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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