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周刊版权信息

投稿邮箱 :bianji7@126.com

主管单位:河北省保定日报社

主办单位:河北省保定日报社

编辑出版:《莲池周刊》杂志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671-0266

国内统一刊号:CN 13-1302/G0

期刊级别:省级

语   言:中文

周   期: 周刊

出 版 地:河北省

开  本: 大16开

投稿邮箱 :bianji7@126.com

在线办公
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 : bianji7@126.com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5号

网址: 《莲池周刊》杂志

教育部:将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范围

时间:2019/07/10  点击:904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7月9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叶雨婷 樊未晨)针对个别地方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占比过低情况,如何强化政府依法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今天,教育部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刘昌亚表示,下一步,国家将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

昨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刘昌亚表示,举办义务教育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政府的法定职责。政府职责执行的好与坏,是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发展至为重要的关键。

刘昌亚表示,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各地党委和政府把义务教育的发展始终作为领导教育的重中之重,落实省级和市级政府统筹实施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职责,选优配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

“强化规划引领。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科学做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公办义务教育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刘昌亚说。

刘昌亚还表示:“强化责任追究。对办学方向、教育投入、学校建设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没有承担起主体责任的地方,依法依规追究当地政府和主要领导责任。”


本文由: 莲池周刊杂志社编辑部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

莲池周刊杂志社编辑部

2019/07/10

上一篇:澳政府拟立法阻学生作弊 代笔考试者最高被罚两年监禁
下一篇:专家一直呼吁的教师教育惩戒权写入了中央文件